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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案结事了”的奔赴

  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贾法官,真是太感谢了。昨天对方按照协议将88万元委托费全额退给我了。”近日,原告李某将一面印着“倾心为民 公正高效”的锦旗送到岚山区法院综合保全中心法官助理贾玉梅手中,向其表达感谢,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至全额履行完毕仅用时两周。
  “我们年前能拿回来钱吗?”日前,原告李某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急切地询问贾玉梅。
  原来,李某与被告青岛某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签订《解除合同及退款协议书》,双方约定同意解除合同,被告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退款138万元,后被告青岛某公司仅退回48万元,尚有9 0万元未退回,原告多次催要无果。
  11月22日将被告青岛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徐某诉至岚山区法院,并于同日申请财产保全。综合保全中心审核保全相关材料后,当天立案,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被告名下银行存款20余万元。
  但被告徐某发现账户被法院冻结,电话联系了保全中心,情绪十分激动,称岚山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要提管辖权异议。
  挂断电话,贾玉梅当即联系该案承办法官赵昕,知悉按照流程启动管辖权异议审查工作后,确实无管辖权可通过本院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会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异地矛盾尖锐成为该案化解的难题。于是,贾玉梅决定提前沟通调解,让矛盾化解在继续升级之前。
  诉讼法官及保全中心多次通过电话及微信,联系双方沟通调解事宜。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于12月3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的保全措施,被告在法院解除保全之日起三日内将88万元委托费退还给原告。
  12月5日,被告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将88万元全额支付给原告。
  案结是职责、事了才是初心,对于当事人而言,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份裁判文书,更期待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走出困境。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益顺利实现,将“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的一把利器。通过财产保全,发起网络查控,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应诉,强化落实“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工作,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使矛盾在庭前得到有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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