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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新岚山20231031期 >> 第A2版:要闻
检察官“牵手”人民调解员
岚山:解“法结” 了“心结”

  “每年,在检察院所审查的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案件犯罪性质较为轻微,犯罪嫌疑人许多系初犯、偶犯或因一念之差走上犯罪道路。”10月19日,在派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里,岚山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陈增春说到,本着教育挽救和化解矛盾的目的,该院在依法和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将这类案件纳入刑事和解范围,创新建立了地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机制,通过调解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与谅解。
  据介绍,所谓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司法实践中,以轻伤害案件为代表的轻微刑事案件常见多发,此类案件多因家庭、邻里、亲朋纠纷等引发,虽是群众身边的“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如果简单地“捕”诉”了之,极易引发双方矛盾升级。以轻微刑事案件为切入点,该院大胆尝试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形成“检调”对接工作合力,使得一批因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消除积怨,握手言和。努力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
  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的成立,使“检察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调解出现难题时,人民调解员及时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双方分析矛盾点、研究调解办法,共同研究制定个性化方案,提升调解质效,提高调解成功率。
  依据《派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室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移送、受理、调解、履行、回访五个环节,打造“检调对接”绿色通道,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效率同比上升25%;与此同时,依据《轻微刑事案件速办机制》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严控办案时限,推动矛盾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化解、减少诉累,轻微刑事案件三个环节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9天。
  在调解过程中,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全过程见证、监督调解工作,通过摆明案件事实证据、详细阐述法律依据等做法,引导当事人消弭对立情绪、依法表达诉求,调解听证率达90%以上。
  同时,该院积极开展救助推动诉源治理,探索“检调对接+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当发现被害人难以通过调解赔偿、补偿解决生活困难时,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尽最大可能帮助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在此基础上,通过府检联动机制,依托公安、司法、民政等多个部门构建的多元立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从根源上、长远上帮助涉案当事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该机制实行以来,成功促成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44件,占该类案件办理总数的71.6%,刑事和解案件数和成功率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检察办案机制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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