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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捐不成就羞辱,谁更丢脸?

  据广东当地媒体报道,近日,在茂名市茂南区朝阳学校,有名学生家长患了重病。有家长称:老师强迫学生捐款,不捐款的学生还被拍照发到了家长群。对此,该校所在的教育集团负责人表示,当事老师在事发第二天就向校长做了检讨,校长也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据《新京报》)
厉 敏
  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孔子和孟子也曾说:“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出入为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从小培养孩子的善念,本来是值得倡导的教育,但是,做慈善应该是人们在没有外压力的情况下自愿地奉献爱心与援助的行为。因此,无论这位老师帮助患病学生家长的初衷有多良善,这种逼捐不成就羞辱的做法,都是极其恶劣的。
  小学生没经济能力,从法律上说,也还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让小学生捐款,说白了就是让他们背后的家长捐款。不捐款的小学生拉到讲台上拍照示众,并发到家长群里,表面看,是让这些没捐款的小学生“丢丢脸”,实则是把孩子当成“人质”,公然打这些学生家长的脸。一来,这会令这些无辜小学生的自尊心“很受伤”;二来,是对未捐款学生家长的公然冒犯。
  报道中说,涉事教师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帮学生家长筹多点救命的钱。这种想法本身并不错,但却忘了捐款是美德,不捐不代表不道德,更不代表道德沦丧。仅仅因为不捐款就将他们拍照发到群里,以此给不捐款学生和家长增加压力,从而逼其就范,这是将权利与义务混为一谈,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道德绑架,也是对慈善事业神圣性的一种亵渎。
  值得注意的是,茂名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正在推行“日行一善”活动,希望学校以此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同时为患病家长尽量提供更多的协助。也就是说,虽然该老师的做法极端,内在精神却符合当地教育部门的慈善导向。因此,批评老师这种逼捐行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背后造成这种行为的“慈善理念”。
  做慈善毋以善小而不为,但慈善教育勿以恶小而为之。拍照逼捐这样的行为看似小事,但理应将之当作恶劣的慈善教育典型加以反思检讨。在校园里应该多一些慈善理念的言传身教,多一些力所能及的慈善践行,而不是总简单化地成为捐款数字的攀比———慈善教育也需要多一些素质教育理念,少一些“应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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