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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微不足道的小事变得趣味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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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着,就得有点滋味儿》是汪曾祺和汪朗合著的散文集。内容分为三辑,第一辑按地域论述美食,讲述各地美食的精髓和有趣的见闻。第二辑论述口感独特的美食,借酸甜苦辣咸说尽人生百味。第三辑论述美食文化、渊源,忆苦思甜,追古察今,启发美食之外的思考。
  汪曾祺系现当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京派小说传人。汪朗是汪曾祺的长子,媒体人,美食家,其文颇具家学渊源,较其父多一些发散性的东西,于谈吃讲古的间隙中总试图咂摸出些微言大义。
  当然,汪朗的文笔,比照其父还是逊色不少。不过,其文笔幽默亦可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记录,对于外人了解汪曾祺颇有益处。
  汪曾祺的美食文章写得很粗略,如写腌笃鲜,“上海菜。鲜肉和咸肉同炖,加扁尖笋。”只有这么几个字,跟报账似的。除了是他自己做的菜,他是不大说菜的具体做法的,就连吃的感觉也写得极其简略。写狮子头的口感:“狮子头松而不散,入口即化,北方的‘四喜丸子’不能与之相比。”写长沙的腊肉:“我没有想到腊肉能蒸得这样烂!入口香糯,真是难得。”对此汪朗是这样理解的:“他的这类文章和一般人不太一样,很少谈某种菜的具体做法,也不怎么谈自己的‘美食历程’,只是进行简简单单的介绍,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其味道,这充分体现了他的写作主张:文章要留白。”
  汪曾祺自称是个杂食动物,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都很有兴趣,都想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汪朗说:他去内蒙古,专门要试着生吃羊肉。他晚年去云南,就想尝一下傣族的苦肠——— 牛肠里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傣族人生吃、做调料、蘸肉。当地人怕同去的作家接受不了,只做了一个苦肠加肉蒸丸子,让他觉得很不过瘾。
  汪曾祺为何这么喜欢吃?或者说,他对吃为何如此留心呢?难道他是标准的吃货吗?我想,他不是醉心于吃,大概是想在寻常烟火中寻觅点乐趣罢了。
  或许,还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的味道。汪曾祺在口味一文中说:“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是岂有此理……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在《苦瓜是瓜吗》中,他又言:“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过,这样直白的很少,汪曾祺的微言大义是极含蓄的,不细品,读不大出来。
  “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这是汪曾祺写给沈从文八十岁生日贺诗中的一联。这又何尝不是在说他自己呢?
  (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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