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日前发布《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家政服务员进入千家万户,直接接触食品或人体,特别是服务老人、孕产妇、婴幼儿等特殊群体,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当前,家政服务员体检要求不明确,体检工作较为随意和混乱,迫切需要分类制定家政服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根据服务对象和接触方式的特点,将家政服务员体检标准按严格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家政服务员、居家家政服务员、养老照护服务员和母婴照护服务员四个等级,不同类型的家政服务员适用不同的体检标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