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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驿站运营方按实际入住数量给予一定补贴 将青年驿站运行纳入人才经费保障
日照市青年驿站邀你来申报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青年人才集聚发展的九条措施》,聚力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提升日照市青年驿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近日,团市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日照市青年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青年驿站运行提供人才经费支持,积极保障外来青年到日照就业创业。
  为落实团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助力全市招才引智工作大局,吸引更多青年人来日照发展圆梦,2021年2月,团市委依托青企协会员单位、爱心企业启动青年驿站建设,市县两级建成青年驿站7处,每处驿站均可提供免费3天的住宿、就业政策解读、岗位推介、城市融入等服务。运营以来接待入住学生300余人,成为外来青年学生到日照就业创业的暖心第一站,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今年,为推动青年驿站提质增效,强化驿站运营的资金保障,《关于支持青年人才集聚发展的九条措施》中提出市财政对驿站运营方按实际入住数量给予一定补贴。结合我市实际,团市委多方调研,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征求组织、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意见,联合出台《管理办法》,将青年驿站运行纳入人才经费保障。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入住群体在去年运行的基础上进行了扩面,由原来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洽谈业务的青年企业家、高校实习实践团队。
  日照市青年驿站为外来求职高校毕业生、外来洽谈的青年企业家提供最长3天免费住宿、为外来高校实习实践团队提供最长5天免费住宿,配套政策咨询、城市融入等服务。申请人免费住宿前需提前通过网络平台申请,求职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实习实践团队、青年企业家每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依据该办法,对日照市青年驿站的申报、认定也做出了具体安排,即日起启动日照市青年驿站的申报认定工作。其中,岚山区、莒县、五莲县可设立1处、东港区可设立2处享受本办法政策支持的青年驿站。
  青年驿站申报应具备独立运营的主体资格、日常居住生活条件,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消防、安全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管理规定;房源供应充足,核准20间的最低供应量,旅游旺季应优先满足最低供应量;房内主要采用单人单间的装修配置标准,配备必要的家具、电器等基本生活设施,实现“拎包入住”;满足青年群体基本需求的其他条件。
(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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