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夏季是野生鸟类训飞的季节,也是鸟类高空坠落最多的时段。近期,日照公安分别救助了猫头鹰、红隼等多只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雏鸮不慎坠落
“这是我早上散步时,在家附近的土路边发现的,它好像飞不起来了。”6月17日,市民张先生手捧一只猫头鹰幼鸟来到海岸警察支队夹仓派出所。据张先生介绍,因为知道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担心自己处理不当,赶忙送到派出所寻求民警帮助。
民警潘月飞发现,这只猫头鹰幼鸟并无外伤,也能够行走,只是羽翼未丰尚不能飞行。民警称赞了张先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举动,随后与日照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
不一会儿,救助站工作人员赶到夹仓派出所,对猫头鹰雏鸟进行了检查,猜测雏鸟是在学习飞行时不慎跌落,所幸飞行高度较低,跌落时没有受伤。但雏鸟目前不具备飞行、捕食的能力,无法独自存活,工作人员先将它带回救助站进行照料,待其具备飞行能力后再放归大自然。
鸮形目中的鸟被叫做猫头鹰,总数超过130余种,在除南极洲以外所有的大洲都有分布,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红隼误入停车场
“我在东海峪村停车场,发现一只类似鹰的鸟,以前没有见过。”6月28日,海岸警察支队臧家荒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电话。
接警后,民警携带纸箱赶往现场,“这只鸟一直在停车位上踱步,迟迟不飞,估计受到了惊吓。”小鸟长着黑色长嘴,身具褐色条纹,眼下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斑纹。
民警辨认出这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是一只尚处于幼年期的猛禽。“大伙处理这件事的方式非常正确,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要及时与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救助部门联系。”民警对热心群众的救助行为予以鼓励。
随后,民警将红隼挪进纸箱内,移交给了日照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分析这只幼鸟应该是在学习飞行时掉落,由于环境陌生受到惊吓,一时不知所措。工作人员表示会将其带回精心喂养,待学会飞行后将其放归自然。
红隼是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
近日,日照公安森林警察部门收到多只群众救助的野生动物,均送至日照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助。5月28日,东港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分别收到热心市民救助的一只翅膀受伤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池鹭和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杜鹃。5月18日,五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分别收到群众救助的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角鸮和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野生动物最好的保护就是不干扰它们的正常生活,同时做到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不饲养野外抓来的动物,拒吃野味,不在售卖野生动物食品的餐厅就餐。
近几年,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日照市域内的野生动物种群逐渐恢复,市民如遇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尽量不要自行救护,可拨打0633—8993001与日照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联系,或直接将受伤动物送至救助站所在地日照海洋公园(碧海路东夷小镇东临)进行救护。
如遇非法狩猎、违法经营利用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全媒体记者 范开元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