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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李龙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党的领导下,把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中国贡献。我们党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在全社会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下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一定能够不断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人民日报》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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