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贺玲)2017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提请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正案(草案)建议,取消相关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精神。此次计量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有关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规定。
取消行政许可后,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依法加强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