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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本报讯(通讯员 王雯雯)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质监局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推进工作与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等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制定了《日照市质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市局各单位将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事项指南、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清单,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更加充实。
  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和使用等制度。按照统一规范后的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完善现有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逐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素清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三项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下一步,市质监局将理清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做好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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