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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
勿以恶小而为之
——也谈罗某高铁扒车门现象
  

日照市实验小学沈纪文
  日前,高铁扒车门事件一度爆棚。
  合肥一名教师罗某用身体霸占高铁车门入口处,以等老公为名带着孩子阻碍高铁发车事件已成热点。有人对此女行为深恶痛绝,有人批判执法人员执法态度过于温柔,有人呼吁都不容易,大家通融下,也有人呼吁希望大家只是就事件本身而言,别对其身份进行过多的牵扯。也许大家经历的不同,所以态度各异。
  从教师的角度来认真审视这件事件,我觉得应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应树立规则意识
  我们不该漠视规则。作为一名教师,罗某的所作所为,让人不可原谅,这些行为说到底都是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作怪。这种把小事变成大事的能力,是因为平时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她的极端利己主义,她挡住高铁无法发车时,并没有想过车上的其他人,整条高铁线路的安排、所有人的安全这些在她眼里都比不上她老公没赶上车来得重要。于她而言,自己迟到一点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应该被通融。就算她迟到也应该让她上车,规则于她而言是应该用来约束这个社会的,而不是管辖她。这就是我们教师身份在作祟,从这个角度说,也许该反思的人不止合肥的这位女教师,还有我们社会更多的人,以及我们广大的教师,反思我们自己在日常教学上,是不是自身就有这种要求别人讲究规则而自己漠视规则的现象存在,是不是有要求学生做到而我们教师自己做不到的情形,譬如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随意插队、在公众场合高声谈笑等等。
  规则意识是从小事做起的,我们每一个教师都不喜欢自己的学生在你的课堂上不守规矩,有的还会时常因为学生不遵守你定的规定而大发雷霆,为什么如此?因为我们都明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以规则为准绳。但当规矩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我们往往想到通融,想到例外,想到小事一桩,正是这样长此以往,造成我们漠视规则存在的事实。
  我们的教师生活中要严于律己,做有标准的人,做有规矩的人,做身正的人。如果我们没有职业的规则意识,完不成应有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有所懈怠,我们又怎么去要求学生呢?如果我们没有职业的规则意识,对学生的不良行为熟视无睹,不顾及学生的感受随意批评学生,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我们又怎么堪为人师呢?“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是对我们教师这一职业的基本要求。因为学校是育人的场所,我们从事的是育人的职业,我们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手一投足,无一不在影响着学生的成长。我们是学生的榜样,是学生生命成长的引路人。
  其次,每一名教师都勿以恶小而为之。
  高铁事件发生后不久,该教师还在微博发声,说自己只是为了老公上车,凭什么就让其停职?针对这一事件,因为这位教师没有把握住一件小事的底线,做了不该做的事。在我看来,停职是理所应当的,是正确的。
  没有人希望或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不文明的人。因为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都表现得很有素质。但面对“小恶”,我们总认为那是很平常的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就个人素质形象而言,不管有何种借口,那些不雅的“小恶”行为,都在一点一滴地渗进周围人对你的看法之中,慢慢地淹没你本该良好的形象。一名教师如此对待这一件小恶,那他又怎么能够教育我们的孩子们?我们家长又怎么能够放心将孩子交给她教育?所以该教师已不适宜再做教师!
  “小善”“小恶”,能被别人从中看出一个人的品行,“小善”“小恶”,也可以被别人作为评判一个人的最基本的标准。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可能苛刻一些,因为我们身份的不同。这就要求我们要象对待工作那样对待生活,要严谨、慎言、慎行、遵守规则。我们教师这一身份在学生、家长面前说话、做事,在社会上行走应该慎之又慎、三思而行,社会其他人员违反了社会道德可能不会引起如此大的轩然大波,但是我们教师不行,我们必须以身作则,必须为他人做出表率,只有自身正才能够担当我们这份责任。教育家徐特立认为,教师不仅是一个有学问的人,也应是一个道德模范人物。因为教师不仅要教学问,还有教行为、教怎样做人的问题。这一道德模范人物就限定了我们必须杜绝“小恶”!
  老师们,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钱可以再赚。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你可以利用明天弥补今天。如果你失去了一次成功的机会,未来还会有机会在向我们招手。但是如果你失去了规则、美德,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教师的真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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