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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室里“撤官司”
——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媒体记者 洪芹
  “幸亏有你们的帮助,要不然,这官司还不知道会打到什么时候……”
  前不久,某汽车零部件配件公司涉嫌侵权“潍柴”品牌商标。被告就所售“潍柴”零部件、赔偿价格与原告争执不休,决定对簿公堂。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邢英及时采取诉前调解方式,仅用三天时间,平息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原、被告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诉前调解机制在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专门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在案件受理前,建立过滤、甄别、分流和引导机制,对当事人在立案时就同意诉前调解的,通过诉前调解中心组织当事人先行调解,使大量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得以化解。
  “我是今年2月底到岗的,没想到退休了还能在诉前调解中心发挥余热。”邢英介绍,“就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知识产权类案件而言,如果正式立案,周期会很长。但是经过诉前调解,进展顺利的话,短则一周之内就能解决,确实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老法官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诉前调解中心的4名成员,均由基层法院退休法官、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干部组成,他们常驻调解工作室,充分运用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专门从双方当事人能接受的切入点做调解工作,有效保证了诉前服务的专业性、高效性和权威性。自调解中心开展工作以来,仅一个多月的时间,所结20件案件中,知识产权类案件结案9件,二审上诉案件结案11件,结案标的金额529万元。
  诉前调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也是案件“分流泄洪”的有效办法。为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诉前调解中心团队人员,每天通过多打一个电话、多说一句宽心的话、多提供一条解决问题的路径,有效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解纷平台,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
  “您好,您的案子要不要试一下诉前调解?”“咱老百姓谁愿意打官司啊?其实我的主要目的是拿到赔偿,要不是没办法我也不想来法院。”……记者采访间隙,邢英又接到了电话。她说,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案件调解成功,将进入与速裁法官的对接程序,案结事了人和;案件没有调解成功,则卷宗材料将退回到立案庭,再由立案庭的法官通知当事人调解的结果,并告知其及时到法院缴纳诉讼费用,以便案件尽快正式立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诉求大于天。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正发挥“快捷、灵活、便民”优势,迅速开展工作,将调解纠纷关口移至案件受理之前,让老百姓可以不花钱接受司法调解,既能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减少诉累,又能节约法院的审判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我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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