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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打造非诉纠纷化解直通车

  本报通讯员 胡蕾
  按照多元解纷、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要求,市司法局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非诉纠纷化解直通车,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纠纷解决方式并有机衔接,提升多元化解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
  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劳动争议,无论遇到什么矛盾纠纷,打官司并不是唯一的途径,也许非诉纠纷化解是一种更好的选择。非诉讼解纷方式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和机会成本,有效减轻诉累,减少诉讼支出,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
  打造非诉纠纷化解直通车
  阵地队伍“两手抓”抓阵地建设,线上线下齐搭建。按照“一体化”“集约化”要求,市、县、乡三级全部建立了“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中心;全市一体化非诉讼纠纷化解网络平台正在试点运行,力争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一网通办。
  抓队伍建设,调解网络齐发展。全市54个乡镇(街道)、2075个村居(社区)全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领域建成12个市级行专调委会和54个区县级行专调委会。打造“律师调解”“大嫂调解”“商会调解”等特色调解品牌,做到矛盾纠纷在哪里,非诉纠纷化解直通车就延伸到哪里。
  打造非诉纠纷化解直通车
  渠道对接“双畅通”充分发挥行政主体源头化解作用,以多元融合解纷方式,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庭外”。
  打通行政调解渠道,指导建立了50余个行政调解组织。打通律师调解渠道,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和实践优势,依法调处民商事纠纷。打通行政争议和解调解渠道,将行政管理、复议、诉讼、执行中的行政争议一并纳入调解范围,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化解。
  推进“诉调对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引导当事人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庭外”。推进“检调对接”,设立“检调对接”工作室,将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实现和解息诉。推进“警司联调”,印发《关于认真落实“警司联调”工作机制 为基层派出所选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通知》,加强“涉警”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进“访调对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派驻专职调解员,建立专业律师服务团,推动在法治道路上化解纠纷。推进“仲调对接”,出台《关于加强诉讼和仲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调解的实施意见》,引导民商事纠纷通过仲裁形式快速解决。推进“12345+调解对接”,制定《关于开展“12345+调解”多元化解纠纷的实施方案》,建立热线与调解协同联动解决矛盾纠纷的办案流程,提升矛盾纠纷调解应急响应速度,强化联动调处能力。
  打造非诉纠纷化解直通车
  打出制度保障“组合拳”
  建立案件调解推送和指定制度、分级调解逐级上报制度等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层级化解方式。创新同堂培训机制,出台相关意见,举办“公检法访律调”六员同堂培训班,有效提高纠纷化解能力和专业水平。
  深入开展非诉纠纷化解直通车宣传活动,让群众有的选、放心选,采用报刊、电视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各个化解中心、调委会地址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寻车”“乘车”,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组织、66个行业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不必诉讼,不经法院,非诉纠纷化解直通车可以直接帮群众化解纠纷,真正实现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小成本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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