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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决定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2 年2 月中下旬召开

  全媒体记者 秦钊 报道
  本报讯 1月4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郑玉霞、郑加贵、李崇禧、孙运锋,秘书长杜江涛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体会议、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中下旬在市驻地召开。
  会议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深化改革部署要求,作出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会议对日照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日照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这两部条例。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实施开放活市战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医疗保障工作情况、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等6个专项工作报告,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高杰指出,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实现新进展,依法履职能力有了新提升,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目标。高杰最后强调,本次会议作出了召开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完成好本届常委会最后的工作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兆亮,市中级法院院长高益民,市检察院检察长韩敏,市人大机关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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