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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现场执法”接受“现场监督”,防止执法行为“变形”“走样”
市司法局推出“伴随式”执法监督
  

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报道
  本报讯 “请把进账情况、种子来源逐一介绍一下……”4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深入岚山区黄墩镇、巨峰镇等地,围绕种子、农药等产品进行农资质量、经营主体资质等检查。就在他们执法的同时,市司法局执法监督人员依法对农业执法人员是否出示证件亮明身份、执法用语文明规范等环节进行了实时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缘何要受司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原来,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存在随意执法、任性执法、执法检查“不深不透”等问题,为让现场执法检查程序更加规范,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市司法局创新推出“伴随式”执法监督。
  据该局执法监督人员介绍,“伴随式”执法监督就是以实时监督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采取执法监督人员跟随参加行政执法检查的方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评价总结,从而打通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该局推出这一创新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执法行为,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抓住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坚持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生,提升执法公信力。”市司法局副局长吕庆安告诉记者,该局执法监督人员还会在“伴随式”执法监督过程中就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防范行政执法风险等问题与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交流,让“伴随式”执法监督更有效、更精准。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重点执法领域,形成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通过专项监督、“伴随式”执法监督等方式,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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