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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积分制”,让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可量化、评级有依据”,从根本提升全市社区矫正管理标准和规范执法水平———
“小积分”管好“特殊人”
  

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让我可以弥补过错,为社会作一点贡献,我会珍惜这次机会……”最近几日,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王强(化名),总会准时出现在规定地点指挥行人文明过马路。活动后,他的考核分值可增加一分,其积分达到一定分数后,便可适当调整管理等级。
  社区矫正人员,指的是被置于一定区域的社会环境中,由专门人员通过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在社会化开放的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群“特殊人”。
  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这个特殊人群的重新犯罪几率,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2021年,我市创新出台《日照市社区矫正“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试点开展社区矫正“积分制”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表现可量化、评级有依据”,让考核更精准有据。
  翻看这份《方案》可以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志愿服务情况、服从监督管理情况、请销假、日常事项报告等均为考核内容,积分制考核由各司法所具体负责,实行月评定、季考核、半年总结,通过将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从“粗放监管”到“精细监管”转变。
  “积分制”实施以来,极大地调动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的积极性,陆续涌现出一批经过社区矫正教育后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帮助他人、回馈社会的社区矫正对象——— 勇救落水儿童的陈某;在强降雨天气时开着自己的挖掘机义务帮村民疏地排水的张某;承担疫情防控夜班执勤工作并主动向村委会捐款2000元的尹某……
  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社区矫正对象自发加入以曙光志愿者为主的公益服务队伍,他们只想凭着一颗努力回馈社会的心来弥补过去的错误。数据显示,“积分制”开展以来,我市已累计有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从考核不合格调整为“严管”序列,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服务社会、见义勇为等活动而获得加分。
  “通过‘积分制’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既实现了社区矫正机构及基层司法所的精准管理,又能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提升自身素质。”正如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唐磊所说,随着对这项制度的深入推行,将从根本上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执法水平,切实增强社区矫正监管的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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