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士梅赵文初安莉厉建钊陈军霖穆鸿宇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集中体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但仍然存在多元化救助帮扶制度模式尚未形成、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在新征程上,各部门单位要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从机制完善、智慧化管理、多元合力等方面探寻发展方向,不断提高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构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一是建立低收入家庭多维瞄准机制。2021年,民政部推进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构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我市要进一步拓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指标,积极构建多维低收入家庭指标体系,对照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居住状况等多个维度,通过对低收入家庭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筛查存在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查访,对低收入家庭境况和救助需求进行调查,开展多维指标的综合研判和预警,更加有效地识别各种状态,推进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确保精准、高效救助。二是加强信息化智慧化建设。要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目标,信息化智慧化建设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要以大数据为支撑,拓展应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提高信息采集率、准确率和时效性,确保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智慧化水平。
二、健全供需匹配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一是探索“物质+服务”的复合式救助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低收入家庭,积极探索以多元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多样化的“物质+服务”社会救助,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对低收入家庭中学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应充分重视教育救助,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提升其教育水平;对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提供必要的访视和照料服务,提升其养老及康复护理方面的保障水平;对有就业和参与产业项目需求的困难人员,提供资源链接、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或产业项目帮扶,提升其自立能力,有助于其实现就业增加收入,防止其出现返贫现象;对有特殊需求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精神层面的救助,帮助其解决突发问题,最大程度发挥“物质+服务”社会救助的综合效应。二是加强信用建设。引导鼓励社会救助对象诚信申报,强化申请或者已经获得救助家庭的如实申报义务,推行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探索实践信用管理,根据申请家庭或者已经获得救助对象的失信情形,界定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依托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进行记录管理,明确失信约束惩戒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会救助失信行为的联合惩罚,积极营造社会救助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基层社会救助体系服务水平。一是充实工作力量。针对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问题,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社会救助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在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设立社会救助协管员,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县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社会救助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采取疑难案例县乡联合会商、政策解读、专家授课、案例培训、经验介绍等多种方式,增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县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上来,定期组织人员对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劳动能力等情况进行复核,开展实地抽查和效果评估,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四、凝聚各方力量,营造救助帮扶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短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村(居)、社区公示栏张贴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手册等,把政策送到群众身边。二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政府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补充,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主体的积极性,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及时发现潜在救助对象,构建“弱有众扶”新格局,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效能。
(本文系2023年度日照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作者单位:日照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