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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案双推”诉前调解工作法,莒县法院——
以诉前调解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全媒体记者 王霞
  建立“一案双推”诉前调解工作法;推送纠纷596件,调解成功167件;莒县成讼率居全市各区县最低水平;“一案双推”工作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推广……
  近年来,莒县法院针对案件具有涉及面广、调解难度大等特点,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联合莒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依托县、乡镇多元解纷平台,创新实施“一案双推”诉前调解工作法,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行。
  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莒县法院联合乡镇(街道)、行政机关等,将民商事纠纷及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分利用法院设立的调解组织和资源,全流程参与化解工作,凝聚强大解纷合力。
  据了解,县委政法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商事纠纷及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实行“一案双推”诉前调解工作法,即莒县法院将案件推送莒县司法局,由司法局推送到各属地司法所;莒县法院将案件推送莒县司法局的同时,同步推送县委政法委,由县委政法委将案件分流至各乡镇(街道)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进行化解。
  同时,莒县法院制定纠纷化解流程及调解期限,杜绝久调不决,减轻当事人诉累,对于化解不了的纠纷,法院将依法审理,及时调解或判决。
  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根据各乡镇(街道)考核分类及案件成讼情况,莒县法院按照乡镇调解员队伍和化解能力,确定每月推送案件数量,安排专人负责精准筛选,便于乡镇发挥专长,提高化解效率。
  在案件推送中,莒县法院主要推送涉及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相邻权、涉村“两委”等案件,这5类纠纷均是乡镇(街道)利用行政权力和乡土优势能够化解的纠纷。
  莒县赵某等12名务工人员劳务费纠纷,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平台推送至县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工作站,再委派至夏庄镇司法所,仅20天就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即时履行付款义务,12名原告申请撤诉。同时,将涉乡镇政府及乡镇单位的行政争议案件委派至乡镇司法所诉前调解,涉县直单位的行政争议案件委派至社会矛盾综合治理中心诉前调解。
  近年来,莒县加大重大复杂纠纷化解力度,综合研判分析,指派专门人员或者成立专班进行化解。对特别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莒县法院和莒县司法局派人参加指导,仍不能化解的,报请县委政法委牵头研究会商,合力化解。
  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新样板
  日照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莒县某街道办事处因工程款产生纠纷,城阳司法所通过平台接到调解任务后,遂联系法官联络组给予指导,最终促使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被告遂即履行付款义务,纠纷圆满化解。
  对于专业性强的案件,由指导法官通过业务培训、联络指导、法律咨询等形式,主动靠前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帮助乡镇调解组织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为此,莒县法院选派10名法官成立5个诉前调解业务指导组,将指导效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调动法官指导积极性。
  另外,该法院定期联络莒县司法局、行政机关,加强联动协作,实行资源共享。各乡镇(街道)、行政机关等人民调解员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反馈,由法院和莒县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工作站负责协调处理,为人民调解员履职清除障碍,全力打好“合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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