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美莹 通讯员 王莹莹
“王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我跟孩子都是苦命人,多亏了您,我们才这么快拿到赔偿款。”“王法官,感谢您,我这没交上诉费,您还帮我们调解,现在钱我付了,解封的申请他们也交了。”一天时间,承办法官接到了同一个案子的两方当事人的感谢电话。
原来,2023年3月,王某甲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与王某乙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王某乙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两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王某乙受伤较重,仅医疗费就花费了19万余元。因王某甲系刘某某等车辆实际所有人雇佣的司机,故一审判决刘某某等人赔偿王某乙医疗费12万余元。刘某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案件刚被分配给承办法官,被上诉人王某乙的律师就打来了电话。原来,被上诉人家中困难,唯一的顶梁柱倒了,现在急需医疗费,所以仅起诉了医疗费,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快速办理。
接到电话后,承办法官当即查看起案件材料,突然发现上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案件应裁定撤回上诉。承办法官马上给上诉人打去电话询问情况,上诉人说因在外地忘记交费,但对于案件异议很大,说是二审不成,肯定也得再审,还表示自己也没钱,判了也肯定赔不上。
裁定撤回上诉的结果已定,但双方之间的矛盾并未解决,被上诉人的救命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为了让被上诉人快点拿到救命钱,承办法官又给双方当事人打去了电话。
开始时,双方意见不一致,被上诉人王某乙已在一审期间申请法院查封了涉案车辆,双方对于车辆解封问题也是意见不统一。“真的让不了了,我们已经要的不多,车辆也不能解封,万一他不给我钱,我后续的治疗费用怎么办”“我现在没有钱,让对方再让一让,10万元分两期,把我那车解封了,我好挣钱给他啊”。
承办法官开始为双方当事人算成本账、时间账,在了解涉案车辆实际价值的情况下,协调由上诉人方提高其调解金额,被上诉人解除车辆查封,上诉人用涉案车辆营利,为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等做好准备。
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由上诉人刘某某等一次性支付王某乙12万元,被上诉人王某乙申请法院解除查封。现在上诉人方已经履行完毕,车辆也已解封,最大程度实现了被上诉人的权益保护,又让上诉人服判息诉,盘活了涉案扣押车辆,提高了上诉人的后续履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