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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青少年法治教育获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本报通讯员 冯佳楠 报道
  本报讯 3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推介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典型案例的通知》,全国共12个典型案例获得推介,山东省有2个典型案例获得推介,五莲县推荐上报的典型案例《检校共建 标准化打造基层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榜上有名,这是2024年日照市首个获得推介的标准化试点典型案例。
  五莲县基层青少年法治教育标准化试点是五莲县市场监管局指导、五莲县检察院承担的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于2021年3月12日立项,2023年5月通过国家标准委评估验收。该项目共编制《检察机关青少年保护服务术语和定义》等10项标准,并参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服务规范》。通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立“检校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标准化工作模式,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标准化。从借鉴探索到建立标准、从组织实施到不断验证改进,五莲县走出了自己的基层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路径:体制为先,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标准化服务方式,细化了包括法治副校长职责在内的13项标准规范;内容为本,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标准化教学体系,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指南》标准,构建法治教育标准化体系;效果为要,规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标准化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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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区域·五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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