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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法院
办案有效率 执法有温度

  全媒体记者 王霞 报道
  本报讯 “本来没指望,寻思这钱要不回来了,竟然还能执行到位,正好着急用钱,解了燃眉之急。”日前,申请执行人丁某某领取到案款后,对承办法官连连道谢。
  几年前,丁某某借给张某某4971元,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清该笔借款。到期后,张某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拖付,无奈之下,丁某某将张某某诉至莒县法院。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张某某支付丁某某借款4971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丁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莒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因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务工,下落不明,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2024年1月,申请执行人丁某某申请恢复执行该案。恢复执行后,网络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遂前往被执行人村中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十几年来未在村里居住,其哥哥精神状况也不好,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仔细研究网络查控结果,深入挖掘线索。最终发现被执行人有一张银行卡存在资金变动情况,办案人员立即联系开户银行,找到被执行人开卡时留存的手机号。经过多次电话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张某某将案款付至法院。
  在该案办理中,执行法官本着“案件到我为止”的理念,始终坚持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让司法更有温度、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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