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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多交 1000 元!”
——莒县法院倾心调解化纠纷

  全媒体记者 厉倩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过了这么长时间,钱终于全要回来了,了了我们一家的心事。”近日,收到全部案款的赵某激动地说。
  “非常感谢法官肯再信我一次,让我有机会陪伴孩子高考……”结清案件的唐某同样激动万分。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自2019年起,赵某就跟随唐某在外地做防水工程,工程结束后,赵某不止一次地通知提醒唐某清算劳务费,唐某总是推脱。2022年初,赵某再一次催促唐某结钱,唐某表示因工程停工导致负债太多,难以支付劳务费。无奈之下,赵某将唐某诉至莒县法院。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唐某支付赵某劳务费及违约金13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唐某并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立案初期,执行法官本着以人为本、善意执行的理念,寻求矛盾焦点,积极促进双方和解。经多次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唐某每月支付案款1000元给赵某,赵某自愿放弃对违约金的诉求。本以为案件到此便告一段落,不曾想,唐某支付三笔案款之后,又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赵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有了之前的执行经验,承办法官经过周密的部署后,于2023年6月2日将被执行人唐某拘传到庭,面对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好言相劝,唐某仍不为所动、毫不在乎,承办法官遂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看到法官当真要采取拘留措施后,唐某露出慌张的神色:“我孩子下周就要高考了,我现在不能被拘留,不然孩子知道了会影响考试的。”得知此消息的法官立即着手核实,经核查情况属实后,便以此为突破口再一次开始耐心劝诫。最终,唐某决心痛改前非,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3年9月,唐某来法院缴纳案款并作出承诺:“法官,感谢你肯再给我一次机会,当初没有把我拘留,孩子也考上了一个不错的本科,你放心,这个钱我一定会按时还的。”
  就在前不久,唐某再次来到法院,如约交上了最后一笔案款。“法官,因为我之前做得确实有些过分,所以这次我多交1000元,将之前判决的违约金也一起给交上。”唐某如释重负地说。
  至此,案件圆满落幕。
  “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的重要内容,莒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态度,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件到我为止”,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更有温度、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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