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许传飞 报道
本报讯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扩大消费规模,8月16日,莒县财政拨付资金78.53万元,用于发放首批100人不动产电子消费券,平台公司将在“云闪付APP”生成契税缴纳金额50%的消费券红包。购房者通过“云闪付APP”向活动商户展示付款二维码,订单金额满0.01元时,可使用红包。
据悉,根据《莒县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电子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2024年3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自然人,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额50%的比例发放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90日内消费有效。本次消费券的发放,将有效调动居民购房积极性,有力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