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唐士杰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莒县长岭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新村调解组织的调解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进一步加强调解中心与新村调解组织之间的协作,确保调解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按照统一安排,调解员逐一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明确了调解员在日常工作和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调解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以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工作信息等。同时,承诺书还明确了签署人违反保密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