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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诉源治理让纠纷化解于诉前

  本报通讯员 张晓燕 胡科刚 吴俊霞 报道
  本报讯 为不断强化诉源治理,让大量纠纷零成本、高效率化解于诉前,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不断优化举措,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为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零成本”“效率高”(要求办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的优势,全市法院与全市44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引入105名人民陪审员、律师、志愿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今年以来,驻中院4名特邀调解员共调解各类案件208件,调解成功118件,涉案标的达7.3亿元,95%的案件自动履行完毕。
  推广莒县法院“诉源治理减量、多元解纷止争”工作经验。莒县法院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成立三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实施“三级过滤”促其化解于萌芽;实施人民法庭立、审、执、访“属地管理、全案承包”责任制,倒逼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前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全部挂牌运行,政府派和解员入驻,对法院委派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和解。
  建设类型化专业化调处平台。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解决重点领域纠纷,中院联合7部门推进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全市法院道交纠纷收案实现连续4年下降。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8153件,调解成功7978件,同比分别增长306.9%和244.2%,诉前调解和解率达到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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