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费洪芹 报道
本报讯 为全面落实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近日,日照仲裁委员会公布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仲裁及开庭安排,有效阻止疫情传播,保护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身体健康。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委建议全面利用互联网等非接触手段进行仲裁办理。目前,通过日照仲裁智能办案系统,已实现网上提交仲裁申请、网上提交证据材料、网上交退费、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等功能。当事人或仲裁代理人向该委申请仲裁、调解、递交材料、开庭、案件查询等事宜,建议优先使用日照仲裁智能办案系统平台。仲裁开庭、质证等仲裁活动,建议仲裁案件当事人、仲裁代理人及仲裁员通过日照仲裁智能办案系统平台参加在线庭审活动。如确需到现场开庭的,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行程码,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并自觉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测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