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许传欣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岚山区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评为“节约型机关”,成为全国首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
据悉,为扎实推进机关节能工作,岚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的创建工作,积极行动,全面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健全节约能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形成了节能降耗、降低运行成本、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践行环保节约理念,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节约标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