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王 伟
时值初春,乍暖还寒。2月23日,天刚蒙蒙亮,岚山区法院巨峰镇人民法庭法官张立华和助理秦建伟便驾车出发,与茶叶种植专家一起来到巨峰镇薄家口村老李的茶叶种植大棚实地调查案情。
巨峰镇作为北方唯一的“国家级绿茶特色小镇”,拥有茶产业相关企业440余家,带动了4万余名茶农的就业,而老李便是其中一名。
老李在巨峰镇盖了几间大棚,种植着茶叶,这几个大棚是老李全家的收入来源。去年年底,老李与茶叶收购商小王签订了春茶鲜叶的买卖协议,约定春节假期过后,由老李的茶叶大棚为收购商供应春茶鲜叶50公斤,约定的规格为“一芽一叶或一芽两叶”。为了顺利完成这笔生意,老李一家老小齐上阵,年前年后几乎没有休息,赶在合同约定日期前按时完成了交付。
眼看茶叶送去了,老李左等右等,小王的尾款一直没打过来,多次电话催要无果后,焦急的老李只好把小王起诉至法院。
案件分到巨峰法庭,张立华第一时间给小王打去电话,询问其不支付尾款的原因。小王解释道,老李供应的春茶鲜叶中符合“一芽一叶或一芽两叶”的规格比例太低,存在以次充好现象,导致他炒制的茶叶成品品质受影响,市场销售不理想,所以拒绝支付尾款。
为了查明事实,张立华邀请了当地经验丰富的茶叶种植专家,一起到老李的茶园进行实地调查。
“张法官,我们一家老小穿衣吃饭都指着这个茶园,不好的叶子掺进去卖,这不是砸自己的饭碗吗?您得给我们主持公道啊!”见到张立华,老李满腹委屈。
“别急,老李。我们到你这儿来,就是为了捋清事实,具体情况先让专家看看再说吧。”张立华安慰道。
进到大棚,经过种植专家仔细勘查后,得出了结论,茶叶本身并无质量问题,但受气候影响,老李种植的这批春茶发芽情况较差。同时,春节假期期间,老李雇不到熟练的工人采摘,所以春茶鲜叶中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比例相对较低,但客观来讲,老李并不存在“以次充好”行为。
掌握了具体情况后,当天下午,张立华将小王和老李约到法庭,尝试为他们做调解工作。
“小王,上午我们邀请茶叶种植专家到老李的大棚实地查看了,茶叶符合咱约定规格的比例不高,但老王也确实没有掺假,质量不好主要是受天气影响,老李为了赶进度,老少爷们儿齐上阵采摘,也是影响质量的一个方面。他的困难,也希望你多多理解啊。”
“老李,虽然咱们没有掺假,但咱的质量没有完全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这是事实。人家不支付你全额尾款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你委屈,人家成品茶卖得不好,委不委屈?”
听完张立华的话,小王跟老李火气也消了大半,纷纷都表示愿意退让一步。最后,在张立华的主持调解下,两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老李自愿放弃20%的尾款,剩余部分小王三天内支付完毕。
第二天下午,张立华接到老李打来的电话:“张法官,钱我收到了,人家小王很通情达理,知道咱没故意掺残次品,答应明年还来我家收茶!”“那你可要好好干,相信明年的品质一定会比今年更好,大家伙儿一起努力,让更多人喝上咱巨峰绿茶!”电话那端,传来老李爽朗的笑声。
“每一个小案件都蕴含着大民生,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在张立华看来,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张立华希望老百姓眼中的法庭,不是冷冰冰“打官司撕破脸”的地方,而是促进和解拉近人心洒满阳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