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昭
2023年4月6日我市召开的平安日照法治日照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健全法治日照建设推进机制,全力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助于打造稳定、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保障。近年来,我市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了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和先进地区相比,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下一步要按照平安日照法治日照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全力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注入法治力量。
第一,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法律规范制度体系。一是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加快起草《日照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日照市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尽快制定出台《日照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明确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评价标准,并将主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及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三是建议对现有涉营商环境政策法规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坚决破除在企业所有制属性、规模大小、行业新旧、本地外地等方面的歧视,坚决破除不必要的限制、变相垄断和隐性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同规则、同待遇。同时加大对政策执行中的“弹簧门”“玻璃门”的专项清理工作。四是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在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合法性审查重点指标,注重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持续优化便民服务,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规范性。
第二,将建设法治政府、推行依法行政作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提供优质高效便利政务服务,有效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化,不断提升行政效率与透明度。二是加强监督,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减轻执法行为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畅通涉企执法投诉渠道,建议对现有的针对执法行为的投诉平台进行整合,形成全市统一的平台,并出台统一的工作制度,强化对投诉案件办理的刚性。三是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仅能够减轻企业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还能给予企业一定容错空间,避免其因轻微违法背上“信用污点”影响后续发展。建议制定《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精细划分违法行为,明确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具体标准,形成清单,供一线执法人员具体实施。将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面覆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各有关执法领域,不断扩充涉及的处罚事项,并与其他执法制度做好衔接。
第三,以严格公正司法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一是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二是全面深化涉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反规避执行机制。人民法院应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后台信息的联网覆盖范围,加快实现不动产、车辆、金融资产、股权投资等财产信息的“全领域”摸排、“一键式”查控。应畅通当事人报案、举报、自诉渠道,加快拒执犯罪公诉、自诉案件办理,突出执行的刚性和震慑,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帮助虚假诉讼、虚假公证、虚假仲裁等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人员,坚持从严惩治。四是大力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及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企业司法诉讼成本。
第四,全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协同联动,严惩侵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双向移送等衔接配合机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合力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构建“捕、诉、护、防”四位一体新格局,有力保护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聚力科技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以更大力度推进执法司法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支持检察机关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深入推进平安日照建设,严厉打击、治理涉企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深化“雪亮工程”,常态化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园区”创建,加大治安巡防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此文系2022年度日照市社会科学专项研究课题 作者单位:中共日照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