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7人合议庭,法检“两长”同庭办案,邀请学生旁听,日照经开区法院——
全媒体记者 胡颖
通讯员 张国强 姚欣
“后悔了,都是无知害了我。”
“当初真不该贪图眼前利益,做违法犯罪的事。”
首个“全国生态日”第二天,8月16日,日照经开区法院成功审理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悔不当初。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甲、何某、王某乙涉嫌非法买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鳞片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经鉴定,涉案野生动物制品价值近7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3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但构成犯罪,还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已经构成侵权,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王某甲、何某、王某乙赔偿因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鳞片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37.9万元。
该案为2023年日照经开区法院受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组成“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日照经开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办案。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民事侵权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过程规范有序、顺畅高效。该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席上,一群身着校服的中学生格外引人注目。原来,日照经开区法院邀请了6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余名中学生旁听庭审,通过办理一案,实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通过旁听,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中坚持刑事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决心。”庭审结束后,省人大代表、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主任刘英深有感触地说,“希望法院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震慑该类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日照经开区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涉环境资源案件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集中审理,先后办理了非法采矿案矿坑修复公益诉讼等涉环资案件。对非法捕捞案件,该院创新适用“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措施,有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