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书法美学中的三重维度》的学术贡献
郝文杰
艺术与人生有着怎样的关系,在中西方美学历史上有不同的视角,有的侧重艺术对人生的模仿,有的侧重艺术对情感的抒发,有的则侧重主客观在审美意象中的交融统一等等。中国古代书法美学思想孕育在书论之中,也保存着中国古人对美和人生关系最质朴的思考和理解。聊城大学学者郝春燕的《书法美学中的三重维度》立足国内当代美学学术视点“美学界有生命美学、身体美学、实践美学等理论著述,从不同角度探讨了生命与美学的内在联系”[1],结合具体的书论对中国古代书法美学的“生命三维”进行了解析,既是生命美学在艺术美学领域的推进,也是书法美学与中国当代生命美学的交汇。国内书法美学研究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借鉴了国外美学理论视域,如马克思主义美学观、西方形式主义美学观等作为书法美学研究的理论背景;另一种是在传统美学理论视域中探讨书法审美系列命题。立足中国当代美学流派理论建构视域研究书法美学的较为少见。当前,将书法美学研究与中国当代美学积淀结合,形成中国当代书法美学学派,从而与哲学美学、文艺美学、艺术美学形成学术呼应的努力还有很多空间可以开拓,《书法美学中的三重维度》正是此方向研究的典型成果。
郝春燕近年来在书法美学、艺术教育、文艺美学等领域都有成果,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审美生存的思考,包含艺术和理论中的诗化生存思想、艺术与审美主体人的生命对话等主题的探讨。其中《书法美学中的三重维度》在古代书论的细读中挖掘了审美活动中生命内涵的三重维度,与生命美学学派相呼应,对中国当代美学学者们探讨的艺术人生化、人生艺术化的命题也有了新的学理补充。学者封孝伦虽然在美学领域曾提出过生命的三个层面,但是是将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分开论述,举例论述其分别存在的三重生命的可能性,从人存在的三重状态到审美主体和对象的三重生命的分析,再到生命对美学的意义和价值论述,都是哲学美学的学理建构。比较而言,宗白华、刘纲纪等学者在古典美学研究中论及的生命哲学,展现了生命美学的本土渊源。郝春燕《书法美学中的三重维度》则从部门艺术美学的角度切入,深挖古代书法美学思想中的生命维度,提出“古代书论在艺术品鉴中自然形成了书法与生命审美关系的深思和感悟,以之为根基剖析书法美生命内涵的维度是本土艺术美学建构需深入的命题。总体说来,中国书法艺术离不开人生的维度,包孕着‘身体’‘精神’‘社会存在’三维生命内涵。”[1]结合具体的书论分析其中生命三维的学理语境、意蕴,既有追根溯源的理论研究价值,对书法美学中艺术生命化的路径也有了更清晰的梳理。
国内很多美学研究在论及艺术与生命关系时,往往是在艺术意境、象、神、韵等审美范畴、术语的学理剖析中展开,强调艺术要表现生命精神,对生命精神本身的研究相对较模糊,郝春燕则从古人书法审美评价标准、书法欣赏与创作、书艺创新等层面概括出艺术生命化或者说审美化生命的三重维度,明晰了在书法艺术审美活动中要涉及人的身体、精神、社会三维,但是三者都不是脱离了审美活动的存在,是生命艺术化、艺术生命化的统一存在,因此书法美学中的生命三维是审美化的三维,与非审美状态的生命有联系有区分。文中指出身体之维的身体,不是简单的生物层面身体,是审美化的身体,因而“身体感官建构书法审美意象判断”[1]“身体构成形态比兴书法审美判断”[1],静态物象、动态物象、视听感觉、生命的健康、疾病、生死等存在状态的感知都成为审美评价的意象表达,正如文中总结“古代书论中感官体验,生命形态,生命状态等都构成美的评价标准”[1]。同时文中还指出,“中国古代书论在阐述审美体验时离不开自然万物的类比、联想,也离不开人体与艺术美关系的探讨。其中‘血、肉、筋、骨’说是为核心,呈现为人的生命生理形态与艺术形态的同构观念,将生理层面的气质差异、体格态势等与书法的结构、书写的‘势’、笔法关系、书体形态、书法个性等形式风格层面的面貌做类比性关联,纳入书法美的评价视域”[1]。郝春燕从古代书论中发现古人对书法的优劣判断,审美体验与人的审美感知觉、人体构造、人体美感体验等是紧密联系、沟通感悟的。因此书法审美判断、评价所依托的审美意象很大一部分也是身体审美实践经验积淀的结果。其提炼出的审美化身体经验在书法品评中有重要意义等思想,对国内生命美学的身体维度内涵有补充价值,且为之寻找了本土理论渊源。其对精神之维度的论述也凸显了艺术与主体精神存在之间的紧密联系,一方面艺术之为艺术,是主体“意”“心”的主导作用决定的,主体的审美修养决定着书写创意、点画审美效果、结构布局,因此具有艺术价值的形式本身是“意”的结果,具有丰富的可阐释性,能展现出丰富的“意象”之美,因此在学习古人时要注意领悟其中蕴含的“意”,并养之于“心”,才能达到真正的艺术美。“意”“心”其实也就是书法专业性审美修养,包含认知、创造能力。另一方面主体有个性差异,即“性情”,文中指出“在古代书论中,性情相对心、意更具个性化特征,决定书法的风格、创作状态、形态等差异,具有书志、表情、修身等意义。”当然个体的“意”“心”“性情”既是书法艺术家的个性差异的内因,也是其艺术审美素养积淀的结果,这个积淀包含个体独特的生命体验,也依赖对前人的长期智性学习,甚至包含其德行、人生境界的修为等,因此艺术家的个性化存在离不开其成长的社会审美时空维度。郝春燕在文中指出社会存在之维反映在古代书法家的古今之论、南北之争、社会角色与书法格调等理论阐述中,“时间和空间是人类生活的维度,不同历史、地域的书写有社会功能、审美特征等差异,这也是人类社会生活实践的结果。古代书法理论家们围绕书法审美的古今、南北之别;社会实用性与审美嬗变等问题展开阐述,形成了书法美学的社会生活之维。”[1]每个独立的个体生活在人类社会的时空,因此时代性、地域性审美文化影响着个体的审美评价、审美趣味、审美素养、审美表达,每个独立的个体吸收和接纳有共通性,也有个体差异。古人理论展现了不同的见解,既对当代书法创新有启示,也充分展示了理论家们对社会审美文化影响中的存在的充分重视。事实上,这个三个维度也不是分裂存在,审美化身体虽然侧重身体的审美实践,但是这种审美实践同样受时代、个体差异的影响,因此书法艺术才有类似“坐卧”“行立”“死蛇挂树”“踏死蛤蟆”等美感体验的差异。精神之维也不是超越身体和社会生存实践的存在,是三维一体的存在的集中反映,其对艺术之为艺术的决定性价值,其实也揭示了书法艺术生命化的本质特征。
总体而言,郝春燕从中国古代书论中挖掘书法生命化的美学思想,基于书论的细读分析,提炼出其中包孕的艺术生命化思想,分别从身体、精神、社会存在三个生命维度论述了审美化生命的内涵以及其对书法艺术审美实践的本体意义,深化了当代生命美学在艺术审美领域的理论建构,并为生命美学对生命内涵的阐释提供了本土美学的渊源,具化了审美品鉴、审美创作甚至审美教育中艺术生命化的理论语境和实践路径。正如其在文中所述,“从古代书论来看,涉及书法艺术生命观的论述多维且丰富。基于此,提出书法美学生命内涵的三重纬度,既是中国传统书法‘生命’观的深拓,也是为当代艺术重归‘成人’‘为人’之本确立学理视阈,既是对古今书法生命观的阐释,也是站在学科、人才培养、人类命运等学术意识生态网中对书法的哲学深思。”[1]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注释:
[1]郝春燕,书法美学中的三重维度,中国书法,2019.1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