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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助力涉路工程早开工
  

全媒体记者 刘彦美 报道
  本报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涉路施工许可作为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纳入改革范围统一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了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涉路施工许可审批模块,实现全程网办,审批结果和信息实时推送监管部门,确保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是山东省2023年重大实施类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和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库,项目全长61.657公里,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概算投资约83.479亿元,计划工期36个月。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优化日照路网布局,提升通达能力,对加快胶东经济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沈海国家高速公路运输大通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收到项目申请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第一时间靠上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启用申请材料线上补正、线上征求监管部门意见和审批过程信息短信提醒等功能,审批决定书和相关信息可通过系统实时推送至申请单位和监管部门,提升涉路施工许可速率。
  今年3月,项目部分控制性工程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首先完成,确保8处先行用地顺利开工,11月完成项目全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成为山东高速集团第一个开工的高速公路项目。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与国省道涉路交叉共27处,涉及G1511日兰高速和G204烟沪线、G518日定线、S313日滕线、S222央赣线等普通国省道,针对这一情况,11月21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涉路施工进行现场勘察,紧接着于11月22日,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涉路施工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评价报告等进行评审,依据相关规范对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方案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在保障项目早开工的前提下,将对市民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今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始终秉承“项目为王”理念,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提前介入,靠前一步,安排专人对接申请单位,第一时间完成涉路施工许可审批,确保项目涉路工程顺利开工,为项目早日建成通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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