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法院洛河法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实
全媒体记者 王霞
近年来,莒县人民法院洛河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共筑生态惠民新篇章
青龙湖地处洛河法庭的西北方。近年来,洛河法庭将青山绿水、环湖生态建设与司法先行服务深度融合,每季度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环湖环境污染公益司法巡检,并与县环保局共同探索月水质抽检与汛期现场水质流动检测的新路径,实现了对化肥随水入湖、日常生活污染入湖等源头污染的有效把控。
“这片湖水,它不仅映照出周围环境的山清水秀,更映射出司法机关对这片水域的深切关怀与不懈努力。”莒县丰家泥沟子村党支部书记丰彦志感慨地表示,洛河法庭与检察院、环保局等部门紧密合作,前往湖边进行检查,密切关注水质变化,这种“司法护湖”的执着精神,不仅体现了对自然环境的珍视,更是对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的负责,彰显了司法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为与责任担当。
今年,洛河法庭深入湖区周边四个村庄,与村班子成员及500余名村民开展了关于环湖区80亩田地农作物种植的走访座谈。通过灵活的方式,将生态有机农业创建、环湖生态惠农与法治生态建设相结合,向环湖各村发出了6份司法建议,并在村民议事会上对环湖有机农作物尝试性转换的司法建议作出了积极回应。
洛河法庭在青峰岭水库设立涵盖渔业发展、环库沿岸安全防范等多项内容的司法服务驿站,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群众需要之处,真正让老百姓在库清湖澈、生态良好的环境中感受到司法惠民的生态经济价值。
源头解纷共筑和谐社会
不久前,70多岁的张老因邻居损坏自家屋瓦而将其告上法庭。
于是,洛河法庭、司法所与村干部一同前往两老人家中了解情况。原来,下雨天张老家的排水溢出流到邻居家门口,影响出行,多次交涉未果后双方发生口角,邻居一时气愤用石块打破了张老家的屋瓦。由于双方积怨已深,判决难以解决问题。
洛河法庭发动调解员、村委会成员进行了15次调解,最终邻居同意修改排水口,但仍拒绝赔偿瓦的损失。村委会成员见状,主动买来新瓦,法庭干警与村委会成员一同前往现场施工更换。多年的积怨,随着新瓦的更换而烟消云散。
类似的调解案例,在洛河法庭不胜枚举。今年以来,洛河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和诉前得到化解。目前,有25起家事纷争在温馨如家的“家事避风港”中得到妥善缓和,129起经济纠纷在“诉前调解工作站”内找到解决之道,40起纠纷在便捷互动的“和事佬小店铺”微信社群中,通过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实现了矛盾的顺利化解。这一系列成果,正是洛河法庭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理念的生动体现,充分展现了法庭在促进社会和谐、提升民众司法获得感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显著成效。
司法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小赵又下果园了。”“小赵上蔬菜大棚了。”“小赵什么都能聊,诈骗的、借钱的、孝顺父母的、瓜果蔬菜运输保质量的。”老百姓口中的小赵是洛河法庭的一名干警,通过百姓的朴实话语,让法庭工作人员的付出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洛河法庭为了让老百姓在辛勤劳作中也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设立了果蔬产业法律服务点暨“无讼企业”示范点,以及果蔬生产基地社区法律服务点。针对涉果蔬种业种苗、农资、食品安全、土地承包等领域引发的各类纠纷,洛河法庭衔接了配套的多元解纷机制,优化了果蔬业交易的营商环境,推动了果蔬产业的健康、规范、持续、高效发展。从水果授粉、施肥等系列环节,只要与法律相关的事项,洛河法庭都会准时介入,从不缺席。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洛河法庭积极适应新业态发展,深入果农直播销售、货物运输、保险购置及产品保鲜发货等多个关键环节,累计提供了超过2800次的精准法律服务,并针对果农与大型订单客户之间的交易需求,拟定买卖合同,确保果农产品供应与货款回收的双向顺畅,为双方搭建了稳固的商业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