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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委员会”协同解纷,莒县法院——
创新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

  全媒体记者 王霞
  “法官,案款我给银行打过去了,感谢你们和金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不仅给我省了钱,个人信用也没受到影响。”近日,打电话表示感谢的王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被告,其曾于2012年间向某银行借了8万元用于周转,段某为该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后因王某未能按约偿还本息,某银行将王某、段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剩余本金443.28元以及累积的利息48130元,并要求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征得某银行和王某、段某先行调解的意见,协同莒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推进调解进程,分别从金融专业视角和法律规范两个维度着手解决争议。
  “调解员、法官,我每个月都在还本付息,虽然有时候还得不够数,你们能不能给我算算到底还欠多少啊,这银行合同都密密麻麻的,我看也看不明白啊。”借款人王某说。
  “之前你们与银行签订的合同里面明确写了借款方式、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规则、还款及清偿顺序、保证范围及保证方式等内容,不过写得太专业了,我给你们简单说明白。”调解员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王某、段某两位当事人阐释合同中条款表达的意思,并表示法官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处理问题,遇到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尽管问,从而打消了当事人内心的疑虑。
  “银行和你们之间签的有关权利、义务的内容,以及违约后所需要承担的责任等比较专业的法律问题,我也详细给你们解答一下。尚欠多少本息和费用,咱们也现场算算。”法官耐心地回答当事人的质疑,并一笔笔核对了还款明细,计算出尚欠的本息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当事人对钱数表示认可并就还款期限、扣款顺序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咱们将还款计划写在调解协议中,拿着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也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这能省下不少费用,最重要的是对个人信用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小。”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后续的处理流程。
  最终,某银行和王某、段某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经审查后依法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王某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
  在案件中,莒县法院深化并推进“法院+金融调解委员会”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实现小额金融纠纷源头治理、高效解纷,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幅度降低诉讼成本,促进了社会和谐和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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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区域·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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