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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旅游市场乱象必须“下狠手”
  

原创评论
厉 敏
  9月2日,山海天大泉沟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的李某,因诈骗违法行为被拘留15日、罚款1000元。这是今年旅游旺季以来山海天第三例因缺斤短两被以诈骗违法行为处以拘留处罚的案例,也彰显了今年山海天对旅游市场整治动真碰硬的决心。(据9月3日《日照日报》)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然而,随着旅游市场的快速壮大,旅游乱象也开始出现,尤其是在一些旅游热点地区,经常会出现旅行社、景区、酒店、商家欺客宰客现象,不仅侵害了游客的权益,也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
  对旅游市场的不良现象,唯有对其“下狠手”才能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才能呵护住一个地方的旅游品牌,让优质的旅游环境成为揽客留客的招牌,并助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要集中力量、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旅游环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的不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非法经营、诱骗和强迫消费、天价房、餐、缺斤短两等违法、欺骗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举报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对旅游乱象“下狠手”,从严惩处,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才能减少甚至杜绝“乱象丛生”。
  治理旅游市场乱象,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还离不开管根本、利长远的常态化制度。实践表明,只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从国家到各地纷纷研究制定了旅游综合执法、旅游区域联合执法、旅游联席会议、旅游失信“黑名单”、摘牌降级、警告处罚、通报处理、旅游执法工作考核激励等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一系列措施,持续整治旅游市场中的“黑车”“黑导”“黑社”和“黑店”,保证广大游客出游安全,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对于这些运用成熟、成效明显的措施,应当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固化起来,以便更有效地推进工作。
  旅游业不仅是靠天吃饭,大自然再美的景致遇到糟心的服务都会令旅游者难成回头客。只有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商家摒弃做“一锤子买卖”的想法,营造不敢乱、不能乱的旅游环境,才能还旅游市场一片阳光,让人们能真正在旅行中感到快乐,释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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