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于立伟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城市人群的情感诉求,宠物饲养方兴未艾,也催生了宠物医院、宠物美容以及宠物用品商店、宠物寄养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市民赵先生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
据赵先生讲,春节前夕,为了回老家过年,他把花600元钱买回的几个月大的宠物英短猫寄养在了我市一家宠物店,当时交了押金和疫苗的费用,可在寄养期间,宠物猫突然死亡。后来经过宠物医院检查,死亡原因不明。猫有隐疾、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受到过度惊吓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宠物猫突然死亡。他要求店家赔偿,却未能就赔偿结果达成一致。
记者就此询问了宠物店的店主袁先生,袁先生也是一肚子委屈:“当初寄养的时候,签过寄养协议,约定在寄养期间生病或者死亡,如果不是店主养护的原因,概不负责。”对方提出赔偿金钱或者实物赔偿一只同品种的猫。本着人道的原则,店主同意赔偿相同品种的猫。结果在猫买回来以后,对方又说不想要猫,想让赔钱。
袁先生说:“我这个店刚开业,我也是头一次碰到这种事情。当时说好了赔猫,结果这猫都买回来10多天了,一直催着对方来取,对方都说不想要,坚持要我赔钱,而且提出2000元的陪偿金额,我觉得有点高。猫都在我这儿寄养了10多天了,如果对方再不来取,到时寄养费用算谁的?”
据赵先生讲,当时之所以又不同意赔猫,是因为对方买的猫比自己买的便宜。而且从感情上来讲,也不能替代自己原有的那只,何况猫是在店里注射疫苗后死亡的,宠物医生并没有明确说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现在要求店主只需赔偿他1000元现金,退回200元的寄养押金和100元的疫苗费用。
经过几番调解,赵先生同意接受店家赔偿的同品相的猫,店家也做出让步,同意退回寄养费 和 疫 苗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