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4月25日电(记者 滕军伟)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将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激励,对信用状况不良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如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税款欠缴、考试作弊、工作中弄虚作假,以及受表彰、参加志愿服务等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责任事故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