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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纪委监委“四责协同”凝聚落实合力
  

本报通讯员 朱瑞福 报道
  本报讯 “党委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农村信访矛盾问题化解扛在肩上,要真抓真管、常抓常管,做深做细日常监管……”日前,莒县纪委监委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部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这是莒县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合力,莒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了《关于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是一个有机整体,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根本,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基础,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突出“协同”这个关键,把凝聚好各方力量贯穿守责负责尽责全过程,形成全县上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
  聚焦“抓什么”“怎么抓”,莒县纪委监委细化了落实方案,紧紧围绕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到位。着重突出政治生态分析,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班子团结干事等十大方面,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开展一次全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梳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精准有效举措,为全县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提供“靶向”和“良方”。着重突出监督检查,深化对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监督检查,抓紧对“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着重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梳理排查、抄送通报、跟踪督导、定期反馈机制,形成精准治理、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的瓶颈和短板。
  “建立四责协同机制,就是推动形成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督责评责的工作闭环,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一强三名’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莒县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莒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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