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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以“检察蓝”守护“河湖美”

  本报通讯员 秦晓涵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岚山区河长制办公室正式联合启动“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行为,助推河湖长制有效落实,促进全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启动后,将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和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作用,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联合督促整改等工作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河湖治理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专业化的生态检察模式,确保实现信息互通功能,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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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2 版:区域·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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