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织密社会治理安全防护网
本报通讯员 玄晓霞
近年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针对个案背后的社会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督促整改,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检察良方”服务推进社会安全“大民生”,为构建社会治理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巧鉴“枫桥经验”,非诉讼化解农企纠纷
2021年8月,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巧鉴“枫桥经验”,启动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帮助蚕棚受损的蚕农王某成功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2020年秋,五莲县某建设单位在某村建设污水处理站,选址在王某蚕棚的北侧。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其排污口恰巧正对蚕棚。一次污水外溢,污水直排入蚕棚,造成蚕棚大面积污染,损失严重。
2021年6月,屡次索赔无果的王某向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求助。此事涉及群众利益,第二检察部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检察官勘验污染蚕棚现场。
正值酷暑,承办检察官顶着炎炎烈日,多次前往污染蚕棚现场勘验取证。在确认蚕棚确因污水直排而受损后,第二检察部开始组织建设单位和农户协商赔偿事宜。
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承办检察官通过情、理、法等角度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数次艰难协商,双方终于对污染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异地重建蚕棚的部分费用达成共识。2021年8月13日,经五莲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在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该建设单位向王某支付秋蚕养殖损失、秋季蚕棚租赁费及蚕棚重建费用20348元。2021年8月16日,五莲县人民法院对该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这是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自成立五莲县非诉讼服务检察院分中心以来,探索非诉讼化解纠纷“五莲路径”的又一成功案例。
多部门联动,为“夺命路”架起“生命防线”
洪凝街道西庄村村口至西庄桥东西向延伸路段上,两道银白色的“生命护栏”护住了附近600余名村民的平安。此前,这里平均每年都会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历时60天,为这条“夺命路”架起了村民期待已久的“生命防线”。
在一次司法救助途中,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人发现了这段“险路”。经查,该路段系上世纪70年代为方便水库上游7个村庄村民出行,依堤坝修建。路面宽不足5米,虽经硬化,却无防护设施。桥下常年保持2米多深的水位,桥头仅竖一个“水深危险”的简易警示牌,紧挨桥西是一个位于陡坡上的三岔路口。西庄入村路与该路段形成了接近90度的直角拐弯。急弯、陡坡、临水、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等各种安全风险因素叠加,导致该路段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此次司法救助的对象,其家人正是在此遇难。
第三检察部立即与第二检察部对接路段情况,第二检察部立即赶来勘验现场。据西庄村主任介绍,这里事故频发,可村集体收入有限,实在无力修建护栏。
一起事故毁的就是一个家庭!从现场回来,第二检察部立即动笔,从情、理、法切入,写就了一篇有理有据、情法兼顾的检察建议书。一个月后,检察建议正式发出。
责任单位迅速反应,在完成前期现场勘察和设计后,安全护栏物资及人工迅速到位,路段自东向西550米的道路两侧全部架起生命护栏。从发现这段“夺命路”到护栏安装,刚好历时60天,在此期间,检察干警已9次到访现场。
一纸检察建议,让5名无名英烈“回家”
2021年10月,长眠民间数十年的5座无名烈士墓,集中迁入五莲烈士陵园。这事,要从五莲县检察机关的一纸诉前检察建议说起。
2021年8月,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散葬烈士墓摸底排查工作。很快便得到线索:户部乡郝戈庄村附近有5处散葬烈士墓。
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带领下,五莲县检察机关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赶赴现场。经过长年累月的风雨侵蚀及农田耕作,5处烈士墓日渐残损,显得格外斑驳,却也因守墓人的照护,依然保持着坟茔的形态。
据村民回忆: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某新兵连曾驻扎在这里,后来遭受日军偷袭,几乎全军覆没。战时条件有限,牺牲的战士分多处埋葬。
“原本有13座烈士墓,临沂那边来亲属认领迁走了8座墓,剩下这5座墓一直无人认领。”家住附近的李丕友老人主动当起了守墓人,义务守护英烈40余载。
烈士身份确认、烈士档案收集、战斗史实确认……查看现场后,五莲县检察机关与部队、地方行政部门沟通,搜集关于当时战斗的资料;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研究整改措施;与户部乡政府沟通研究烈士墓迁移的可行性方案。
2021年9月14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无名烈士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五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行动。如今,5座无名烈士墓全部迁入五莲县烈士陵园,终于找到“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