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兰姬 王阳 报道
本报讯 4月19日,五莲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结了11件危险驾驶案。从开庭到判决仅用半小时,11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该11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官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庭审中认真审查了在案证据,听取了公诉机关发表的量刑情节、量刑建议及各被告人所作的最后陈述。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对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1个月至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今年以来,五莲法院持续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极大地提高了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