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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黄建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其丰富内涵,以利于更好坚定文化自信、凝聚民族精神”,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怎样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我们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建立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健康发展工作机制。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使非遗等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规划,传承人工作经费、文化载体展示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文化保护工作正常开展。同时,政府要积极吸纳有实力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进行资助保护,设立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基金,激发文化传承积极性。
  创新丰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宣传模式。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展演优秀传统文化作品,普及有关保护知识,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教育和引导。要让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和传统技艺等非遗节目,在提升城乡形象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彰显非遗价值,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的认知度。要积极建设一批非遗展馆,可在档案馆、文化馆、景区、镇村文化活动中心等地举办非遗展览、展演,展示优秀历史文化,扩大非遗宣传的窗口。
  拓展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方式。组织开展非遗普查筛查,利用数字化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长久完善的非遗档案数据库,为非遗传承奠定基础。鼓励支持培养非遗文化传承人,壮大非遗传承队伍。做大一批非遗项目,打造非遗文化产业品牌,使之成为区域性的非遗展示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地区知名度。
  加大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发,推动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挖掘制作传统工艺、技术的潜力,鼓励和支持民间艺人大胆创新,使传统工艺、技术从自给自足型向市场需求型转变。加大农村基层文化的开发力度,培养别具特色的非遗人才,以非遗技艺开拓市场,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结合美丽乡村、民宿客栈、特色小镇建设,挖掘非遗蕴含的传统道德规范和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产品营销手段和传承方式的创新。
  (作者单位:中共岚山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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