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莲财融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称“五莲基金”)的提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客观实际情况,决定召开 2022年日照恒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2022年11月4日(周五)上午10时;本次股东会通过线上方式召开。线上参会方式为:腾讯会议号:7039334809;召集及主持人:日照恒维执行董事王诚。
根据五莲基金提议,对下述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1)根据估值报告,以1200万元向杭州龙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杭州龙相”)出售日照恒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日照恒维”)持有的北京恒维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
(2)将出售标的股权所得的1200万元全部用于回购五莲基金所持有的日照恒维全部股权,以让五莲基金投资退出;对于五连基金投资资金的资金占用费,由五莲基金与杭州龙相另行协商确定,并由杭州龙相直接向五莲基金支付。五莲基金投资退出后,日照恒维的注册资本相对应地减少为人民币1060万元,除五莲基金外的日照恒维其他股东持有日照恒维的股权分别调整为:王诚持有日照恒维45.283%的股权,陈征持有日照恒维24.528%的股权,陈磊持有日照恒维24.528%的股权,张莹持有日照恒维5.660%的股权
(3)标的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文件及协议等的具体条款委托日照恒维执行董事与杭州龙相协商确定,涉及的标的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等一切手续事项及具体问题均由日照恒维办理及处理,日照恒维全体股东积极配合。
(4)日照恒维及除五莲基金外的日照恒维其他股东应与五莲基金签署回购五莲基金持有的日照恒维股权以让五莲基金投资退出、解除日照恒维及除五莲基金外的日照恒维其他股东对赌责任义务及相关责任义务涉及的一切合同、协议、文件等,该等合同、文件及协议的具体条款由日照恒维执行董事与五莲基金、除五莲基金外的日照恒维其他股东等沟通协商确定;涉及回购五莲基金持有的日照恒维股权以让五莲基金投资退出的减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日照恒维债权人(如有)、报纸公告、工商变更等一切手续事项及具体问题,均由日照恒维及其执行董事办理及处理,日照恒维全体股东积极配合。
请按照本通知准时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逾期出席、不出席或中途退席,均视为放弃有关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一切权利。如代表公司、企业股东参加本次会议,请公司、企业股东为其代表出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且提交加盖公章的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该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载明委托事项及期限。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日照恒维执行董事王诚,电话:13911921221。
日照恒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