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廉洁文化基因和道德精髓,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提供了深厚滋养。立足新时代新征程,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进行深入挖掘、传承及弘扬,并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从而更好地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了丰富的廉洁文化理念和文化实践,是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精神源泉。在理论层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首先强调廉洁的重要性,认为其无论对于官员个人,还是整个国家都是极其重要的。如汉代的班固所说的“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强调廉洁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地位;如晏子所说的“廉者,政之本也”,凸显廉洁是为政之要;又如诗人杨万里之子杨长孺所说的“若清廉,便是七分人了,盖公、忠、仁、明,皆自此生”,将廉洁当作是从政者的必备品格,而且认为它是从政者其他政德的基础。在实践层面,历代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展现着清正廉洁的从政范式,树立起百姓心中的清官典范;古圣先贤的家教家风彰显着廉洁品格的代际传承;民间流传的颂廉贬腐民谣则反映了百姓对清廉政治的向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在长期丰富、发展中也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成果,将廉洁从道德要求提升为制度。首先是使廉洁成为选拔、考核官员的重要标准。中国历朝历代虽然选拔、考核官员的标准并不统一,但基本上都把廉洁作为重要标准之一。比如西周时,对官员的要求有六项:“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要求官员廉洁、公正、守法等,而又特别突出廉洁。秦代对官员的要求则是“清洁正直”“清廉毋谤”等,也强调了廉洁;其次是通过监察制度固化廉洁要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设立的以御史大夫为代表的监察机构,开创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先河。此后,历代统治者通过建立系统的监察体系、制定严格的惩治措施、创新监督方式等举措,形成了包括监察、巡视、考课在内的完整制度链条,体现传统文化中以法促廉、以制保廉的治理智慧。
新时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推动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维度入手,既要传承精华,又要与时俱进。
首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历朝历代清官廉吏的廉洁箴言与举措,系统梳理《吕刑》《六典》《八法》等古代廉政法典,深入研究历朝历代的选官、任官以及监察等固化廉洁的制度要求,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廉洁文化相关文献、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让古代廉洁智慧焕发新的时代活力。
其次,创新新时代廉洁文化教育方式。要把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历代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古代圣贤的家教家风以及历代颂廉贬腐的乡论民谣来启迪干部心灵,增强廉洁文化的感染力。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创新传播载体手段,让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更好地走进群众、深入人心,从而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第三,坚持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两创”。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是在中国古代封建专制制度下形成发展并逐渐成熟的,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要立足时代需要,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既要传承传统廉洁文化精华,又要结合新时代特点赋予其新的内涵,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统一,让优秀传统廉洁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第四,重视制度建设的优良传统。官员的廉洁除了依靠个人自律,还有赖于制度监督。重视廉政制度建设是中华优秀廉洁文化的特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延续重视制度建设的优良传统,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可以借鉴历史上廉政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把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中较成熟、可践行的规范要求,与现代治理体系有机结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勇于自我革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不断提升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水平。(本文系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计划科研项目“济南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中共济南市委党校)